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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伏羲设局 (第3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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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法很快就有了,那就是承认男人在生育中的作用,并为之设立祭坛。

祭坛在红山文化遗址已经发现,只不过女的圆,男的方。这倒是符合我们的主观感受:男人有棱有角,女人珠圆玉润。难怪女娲手上拿的是规,伏羲拿的是矩,女圆男方嘛!

那么,天圆地方,又怎么讲?

天,不是男性;地,不是女性吗?

对不起,男人变成天,就像女娲变成蛇,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。在远古,在女娲的时代,女人才是天,男人则是地。只不过,自从男人有了方方正正的祭坛,也就好歹有了一席地位,可以跟圆圆满满的女人分庭抗礼。

于是伏羲摇身一变而为蛇神。

伏羲怎么会是蛇呢?伏与狗有关,羲与羊有关,牺与牛有关,哪有蛇?兵器倒是有的,因为伏羲又叫伏戏。戏,还有羲字中的“我”,本义都是兵器。如此说来,难道那蛇其实不过祭坛上器皿中兵器的倒影?[4]

当然不是。

伏羲变成蛇,不是“杯弓蛇影”,而是“文化革命”。也就是说,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牛的男人,开始要求在饮食和男女两个方面,都能体现其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
这就必须引蛇出洞。

但,为什么必须是蛇呢?因为只有蛇,才是男性最强有力的象征。鸟,就温柔了点,无法完成革命的任务。

所以,从氏族到部落,再到国家,蛇的作用都将一以贯之。在氏族时代,它是生殖崇拜的符号;到部落时代,它将成为图腾;到国家时代,它还将成为祖宗。只不过,狡猾的蛇多半会处于潜伏状态,该出洞时才露出真容。

妙哉伏羲!他还真是伏蛇,而且披着羊皮。

因此,潜伏的蛇神现在是羊人。他是羲,是義,也是美。美,上面是羊,下面是大,即“大人”。古文字中,大人物都写成正面而立的“大”(如美好的美),普通人则写成侧身而立的“亻”(如佯装的佯)。从佯到羲,到義,到美,伏羲这小伙子拾级而上,每一步都离不开羊。

善哉羊也!

是的,羊是善,也是祥。因为羊肉可食,羊皮可衣,羊粪可以肥田,羊角可以做武器或乐器。这样的衣食父母,岂非功德无量?这样的大慈大悲,难道还不吉祥?头戴羊角身披羊皮的羊人伏羲,难道不美?这样一位远古时代的大帅哥,难道不该成为族群的领袖?

当然应该!

实际上,吉祥二字,古文字就写作“吉羊”。但,如果祥就是羊,那什么东西“吉”?红莲之珠。红莲就是女阴,红莲之珠则可能是印度人的摩尼宝珠,中国人的火齐珠,即阴蒂。蒂,就是帝,古文字写成▼或▽。它可能是整朵花,也可能是花蕊或花蕾。因此,神秘的“六字真言”——唵嘛呢叭咪吽,翻译为六字汉语,就是“神,红莲之珠,吉”。[5]

噫!红莲之珠吉,冠羊之人祥。

吉祥二字,伏羲占了多半。

三分天下有其二,父系当然要取代母系。

但这一切,都是悄然发生的。在母系社会后期,当篝火燃起夜幕降临时,登上祭坛的仍是女娲或蛙女。那模样和场面,我们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蛙人图上已经见过:掌握了“生与死”这“一号机密”的蛙女神,占据绝大部分画面,表示她是当然的领袖。她头上的装饰物鱼和鸟,分别代表着女性和男性生殖崇拜,也表示鱼人和鸟人是她的辅佐。四周,则是代表女性的花和代表子孙的星星点点。

至于男性的蛇人和羊人,此刻则多半还只能在台下打理那些陶罐、陶壶、陶盘、陶钵、陶杯、陶碗。他们当然想不到,自己跟前的陶鼎,将来会变成青铜的,并成为国家和政权的象征。他们更不会想到,为了问鼎中原,兄弟姐妹和子孙后代们将要付出怎样的代价。

做爱,以神的名义

祭祀的高潮和余兴,是篝火晚会。

这很有必要,甚至不可或缺。事实上,原始时代的祭祀礼仪并非规行矩步,庄严肃穆,而是载歌载舞,天恩共沐。那些充满激情的歌舞,也是献给神灵的礼物。

礼物从来就是丰盛的。

首先是牺牲和粢盛,也就是肉类和粮食。这是食物。其次是玉帛,也就是玉器和束帛。这是红包。牺牲、粢盛、玉器和束帛,合起来就叫“牺牲玉帛”。既有食物,又有红包,可见请神吃饭态度之诚恳,仪式之隆重。

盛放牺牲玉帛的器皿,有鼎、簋(读如鬼)、簠(读如府)、豆。簋是圆形的,簠是方形的,用来盛放粢盛。鼎则有圆有方,用来盛放牺牲。不过,簋簠之类要到商周才有,都是青铜器,原始时代大约用陶豆。豆,是古代餐具,类似于高足盘,有的还有盖。盛放玉帛的器皿,和盛放牺牲的豆,叠加起来就是“豊”字。它读如礼,意思也是礼或礼器。[6]

当然粮食和肉类,神吃不掉;东西,也拿不走。玉帛之类,大约会重复使用。牺牲,则在仪式后由族民分食,叫胙肉(胙读如做)。分食也不完全是怕浪费,还因为肉上已经有了神的祝福。分而食之,正是为了共享太平。

牺牲和粢盛是吃的,玉帛是用的,歌舞则是看的和玩的。这同样是人神共享。没人知道,神灵们是否会坚持看完这台晚会。也许,享用了盛宴,拿走了红包,又观赏了部分节目,他们已心满意足,要回天庭或山林打盹。

然而分食了胙肉的族民们却意犹未尽,兴致正浓。毕竟,请神吃饭的事,不可能天天都有。既然这日子相当于逢年过节,那又何不把它变成嘉年华?

篝火晚会,弄不好就通宵达旦。

那是一种怎样的歌舞啊!在青海省大通县孙家寨出土的陶盆上,我们看到了这样的场面:五人一组,手拉着手,头向一边侧,身向一边扭。他们的头上,飘着一根东西,疑为发辫;两腿之间,则翘着一根东西,疑为饰物。

嘻!这是土家族的摆手舞吗?这是纳西族的篝火舞吗?这是藏族的打阿嘎吗?这是维吾尔族的麦西来甫吗?

也许是,也许不是。

也许,它就是古人一再回忆的“葛天氏之乐”——“三人操牛尾,投足以歌八阕”。[7]

这样的原始歌舞,一定虔诚而又蛮野,热烈而又谨严。那是先民们在庄严仪式上生命活力的体现。据说,乐器是女娲和伏羲的发明。因此,我们完全可以这样来描述——如醉如狂,神采飞扬,伏羲琴瑟,女娲笙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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