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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一章 (第3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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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城最近都是大太阳天儿,剁椒还没发酵好,晒的辣椒已经成了干辣椒,把沈福喜看得直咽口水,决定晚上先做个水煮肉片来尝尝。

沈福喜第一次自己挽袖子下厨,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她动嘴指挥别人做事,但还是把赵氏和阿许紧张得够呛,生怕她烫着或是被刀伤到。

新鲜的里脊肉切成薄薄的片,加上鸡蛋、黄酒、盐和绿豆淀粉抓匀放在一旁腌制一会儿。

这个时候并没有淀粉,如今用的这一小碗绿豆淀粉,还是沈福喜特意提前几天就叫人泡了绿豆,磨碎沉淀之后挤出水分再晒干之后得到的。

所以说,为了吃一顿水煮肉片她也是蛮拼的了。

这边的人在准备肉片,那边另外有人在忙着洗菜焯烫,沈福喜选的菜是小油菜、绿豆芽、莴笋条和藕片,分别焯烫至熟而不烂的程度,一层层分别铺在两个个大瓷碗中。

起锅热油,入葱姜蒜、辣椒和豆瓣酱炒出香气,加入清亮的高汤和盐煮沸,将肉片滑入锅中,用筷子轻轻拨散,待锅中汤汁再次滚沸立刻断火,连肉片带汤大致均分地倒入两个瓷碗中。

最后再将碾碎的麻椒和干辣椒摆在肉片上,滚油刺啦一声浇下去,又麻又香的味道瞬间在大厨房中弥漫开来。

厨下的人都是一脸好奇和想要尝尝的模样,赵氏被呛得咳嗽了两声,但也还是说:“闻着倒是挺香的,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。”

只有沈福喜一个人表情严肃,嘴唇紧紧地抿着,看着下人将瓷碗装入食盒中,才偷偷用力咽了口口水,我去,差点儿就流出来了好么!

吩咐人将一份给陆云景送去,另一份自然是自家晚饭的大菜。

晚饭的时候,沈三老爷和沈昱靖对这道水煮肉片简直爱得停不下筷子,大多数的肉都进了这父子俩的肚子,赵氏和姜四娘则明显对下面的菜更感兴趣,虽然被辣得嘴唇艳红艳红的,米饭都比平时多添了一碗,但还是舍不得放下筷子。

全家人吃饱喝足之后,沈昱靖捧着茶盏还是很意犹未尽地问:“阿娘,今日这个菜真是好吃,家里请新厨子了么?”

赵氏指着女儿道:“是福喜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,你去问她好了。”

沈福喜喝了口凉茶冲冲嘴里的辣味,笑着说:“今天这个菜啊,就是用上次阿哥说的,这辈子都不肯再吃的东西做出来的。”

“辣椒?”沈昱靖惊讶极了,上次吃的那个辣椒的样子他还记得,今天在菜里丝毫都没有看到,而且上次自己咬了一口辣椒,只觉得嘴里火辣辣的发疼,根本没有这种又香又诱人的味道。

“这是把辣椒晒干了之后做的。”沈福喜得意地说,“过些日子再叫你们尝尝另一种做法的大菜。”

见识过水煮肉片的美味之后,沈昱靖不免过段时间的另一道大菜充满了期待。

过了差不多半个月,沈福喜才命人将发好的剁椒取了出来,这一道大菜自然就是剁椒鱼头。

胖头鱼头加上下面的一寸左右的鱼身子,一切两半平铺在大圆盘中,上面铺着厚厚一层红艳艳的剁椒,其中还点缀着翠绿的葱碎和白色的蒜末,别的不说,光是看颜色就足以叫人食指大动。

沈昱靖这次倒是看出了辣椒的影子,跟陆云景两个人看着红红的一片有点儿下不去筷子。

沈福喜用勺子轻轻拨开鱼头上的剁椒,夹了一块鱼肉放在赵氏碗里:“阿娘,你尝尝。”

赵氏对女儿还是比较信任的,尝了一口之后果然赞不绝口:“没想到鱼头还可以这样吃。”

虽然都是用辣椒做出来的,但这道菜的味道与水煮肉片完全不同,鱼肉鲜嫩中带着辣味,嫩滑的口感又叫人欲罢不能。

见赵氏吃得开心,众人这才开始陆续的动筷子,全都吃得眼睛一亮,然后便也顾不得说话了。

陆云景在沈家吃饭,总归是要拘束一些的,但今日也比往常多添了一碗饭。

沈福喜之前看到鱼头的时候还觉得实在太大了,没想到居然被几个人瓜分得一干二净,连沈三老爷这种从来不碰鱼头的人,也都抢了一大块鱼头边上连骨头带肉的地方到碗里慢慢吃。

吃饱之后,沈昱靖揉着肚子说:“福喜,我觉得你找到的这个辣椒,倒是比那个玉麦还是番麦的东西更有用一些,若是拿这个开个菜馆,保证宾客盈门。”

赵氏闻言笑着说:“我也是这样想得呢,福喜觉得如何?阿娘给你一间铺面,你自个儿去试试看好不好?“

“开酒楼倒是可以,只是今年怕是不行,毕竟辣椒还是太少,若是今年弄到种子,明年多种一些出来倒还可行。”

老波克后院的辣椒虽然种了很多,但还不足以撑起一家菜馆的使用,沈福喜盘算着应该再去老波克家一趟,把剩下的辣椒全都包圆买下来才好。

其实谁也不知道生意会如何,但是沈家并不缺钱,更不差这么一个铺面赚不赚钱。

赵氏之所以主动提出这个主意,除了对女儿宠溺惯了根本不会拒绝之外,也是想通过这件事让女儿得到一些锻炼,毕竟自己就算再疼女儿,她今后都是要嫁人的,自己也总有一天会先行离开,让她懂一些如何打理铺面今后也能更好的打理嫁妆,操持后宅的庶务。

而沈福喜之所以提出这个要求,只是本着有钱不赚白不赚的想法。

所以虽然母女二人的想法并没有在一条线上,但目的却是殊途同归的。

开店是个繁琐的功夫,前期还需要装修等等,这时候就体现出大户人家的好处了,什么事儿只要动动嘴,自然有人去跑断腿……不是,自然有人去帮你办得妥妥帖帖。

沈福喜要做的就是定期去看看,提出自己的意见就可以了。她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培育玉麦上头的,毕竟粮食增产是关乎民生的大事,而给饭菜多添一味调料却只是锦上添花的小事儿罢了。

秋天,老波克家里的玉麦终于到了收获的时节,他虽然种得不少,但要留下大半给鹦鹉们做秋冬的口粮,其余便都卖给了沈福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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