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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他的目标是三十场连胜,而不是十场,或者二十场。
渴望战斗的他,希望碰到强大的对手;但是想要连胜三十场的念头,又让他不想遇到太强的对手。
面对这种矛盾的心里,贾斯丁哂笑道:“球!哥又不是穷光蛋,哪怕占不到三十连胜的便宜,难道还没钱去图书馆看书了?”
想到这里,他的斗志又昂扬了。
只要有对手,足矣。胜负,不论。
俾斯麦感觉到贾斯丁的气势瞬间又变强了,这种感觉刺激着他沸腾的热血。
虽然是魔法师,但他绝不是学究型的魔法师,他渴望战斗,自命为战斗型魔法师。
站在台下时,他对贾斯丁气势的认识并不清晰。站到台上,他才感觉到,不是其他人弱,而是贾斯丁太强。自己站在他的面前都能感受到无形的压力。
俾斯麦道:“我名俾斯麦,此次战斗虽有乘人之危之嫌,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,所以还望见谅。”
对于俾斯麦的直爽,贾斯丁觉得很对脾气。他说道:“对手,我喜欢强的,战斗,我喜欢激烈的。无论是谁,只要站在擂台上,就无所谓乘人之危之说。你不必介怀。”
有些学生听到贾斯丁的话,都嗤笑道:“眼看到手的十天免费阅读,就这样鸡飞蛋打了。你还在这里猪鼻子插大葱,装象。有意思么!”
俾斯麦感觉到贾斯丁言语的真诚。他说道:“你落败后,若是不服,以后可以向我挑战。”
贾斯丁闻言笑道:“你所说亦是我想说。”
两人不再言语,相互间远远地站立,默然准备。
感受着俾斯麦身旁魔法元素的波动,贾斯丁知道他不仅喜欢战斗,更是一名天才魔法师。
贾斯丁知道,对于进攻者而言,进攻是最好的防守。防御只会沦为被动,一旦出错,将无法挽回败局。
因此,他决定以硬对硬。
瞬息之间,擂台上火焰燃烧,热浪滚滚,灼热着擂台周围的学子。
贾斯丁施展水系和冰系魔法,在身前四周升起一道冰水之幕,火焰丝毫不能透过。
他踏步向前,感知着俾斯麦的魔法波动,寻找着他的行踪。
猛然间,几支巨大的火箭从火焰中射出,几近贾斯丁的身旁。
贾斯丁右手斜斜向上举起,一把冰剑化形而出。
他冲入火箭中间,利用巧劲挑飞了这些火箭。
贾斯丁之所以敢用冰剑,出于二点考虑:
第一,他已经向众人展现出自己惊人的力量,学习剑法可以以此为借口。正所谓多门手艺多口饭吃。
第二,火焰对视线的阻隔,也使得大多数观众无法探查到擂台上的打斗情况。(未完待续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