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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…”
这下沈嘉慕就更加确认了,她和擎宇是闹了别扭。
过了一会儿,便挑眉讽刺道:“既然不让我提,那你来找我做什么?”
她的火气瞬间就灭了,是啊,现在是她有求于人,居然还敢发彪,很不道德。
于是又抬起头,可怜兮兮的看着他,说:“我这不是走投无路了么?身上又没钱了,回不去了……”
沈嘉慕似乎见惯了她落魄潦倒的模样,大有一种哀其不幸,怒其不争的感觉:“你怎么总是没钱,你钱都花哪去了?”
她被问的无话可说了,是的,她是没有他们家有钱,但也不至于多穷,父母好歹都是国家公务人员,基本上是吃穿不愁的。可自从她喜欢上擎宇之后,就把所有的零用钱都默默的攒起来,用来给擎宇买东西。
恋爱之后,更是如此。每次逛街的时候,擎宇只要多看什么东西一眼,她就会记在心里,等到攒够钱,就给他买下来。甚至连吃饭,她都会抢着买单。
总之,就是太喜欢太在乎了,所以能付出的她都能不顾一切的付出。
“我把你当朋友才来找你的,你要是见死不救的话,那么,我们的友情也到尽头了。”
于是,她气呼呼的嘟起嘴巴,威胁他。
但其实,心里面是紧张得要死,如果沈嘉慕不肯收留她的话,她今晚就真的要睡大街了。
“呵?友情?我们之间有过这东西吗?”谁料,沈嘉慕却唇角一勾,不屑的笑了。
她的心顿时就被伤了!原来,她又自作多情了!
她以为,他们就算不是什么肝胆相照,两肋插刀的好朋友,至少,也算得上是朋友吧!一年同桌,三年同学,这种缘分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。
“有过,至少我跟你做同桌的时候是有过的。”于是,她咬了咬唇,厚着脸皮说道。
沈嘉慕一怔,继而又轻笑出声:“好,就当是有过,那么,你现在来找我是做什么呢?”
还好,还算他有那么一点良心,她不由得松了口气,然后眯着红肿的眼睛问他:“既然我们是朋友了,那么,你现在能请我吃个饭吗?我好饿……”说着,还下意识的舔了舔干燥的唇瓣。
沈嘉慕被她无耻的举动彻底击败了,无奈的摇了摇头,然后就大步往前走了。
她看到他走了,以为他真的见死不救了,心拔凉拔凉的……
哪知道,走了几步,沈家慕又突然停下脚步,转过脸,不耐烦的催促道:“还愣着做什么?快走啊,我带你去食堂吃。”
她一乐,继而屁颠屁颠的跟着上去。
……
沈家慕的学校是A市最好的大学,而他所学的工商管理专业更是该大学里最好的专业,当然,他选这个专业完全是为了方便以后接.班他们家的家族企业。
对此,她还曾经鄙视过,说他怎么这么有心机,连选专业都要为以后接.班人的位置铺路,自己一点主见都没有。不像擎宇,坚定的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。
她以为他会反驳她,但那时候,他什么都没说,只是无力的笑了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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